| 标题 | 一房二卖如何定性为诈骗 |
| 内容 | 律师解析:所谓“一房二卖”乃是指向同一房屋所有人在短时间内以欺诈手段先后将其出售给数位不同的购房者之现象。在此过程中,卖方可能已经从各个买方手中收到部分乃至全部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款项。然而,实际情况却往往无法同时满足所有买家对该房屋的购房需求。在判定“一房二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时,必须满足诈骗犯罪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犯罪行为人实施某种欺骗行为从而使对方(受害人)产生错误信念,进而导致受害方基于此错误信念处理自己的财产,最终致使行为人或第三人通过处置这些财产获得不正当利益。若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形,各购房者有权主张撤销原购房合同,要求恢复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支付相应利息,追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并且针对其获取的不当经济收益,受害方具有索取一倍以内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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